近日,海口市科工信局印發《海口市重點實驗室認定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2024年2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規定,海口市重點實驗室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海口市科技發展規劃,針對學科發展前沿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開展創新性研究,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創新源泉和包容開放的創新環境;瞄準國內外高端技術前沿、針對產業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需求,開展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究,提高行業技術水平和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組織或參與重要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集聚和培養高層次科學研究和工程技術人才;加強行業科技合作與交流,開放和共享科技資源,開展產學研合作,推動技術擴散和技術儲備,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辦法》規定,海口市重點實驗室應當重視和加強運行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嚴格落實實驗室安全和環保責任,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防泄密管理,專利申請、技術成果轉讓、申報獎勵等按有關規定辦理;海口市重點實驗室應當重視科學道德,不得違反科研倫理,加強學風建設,加強數據、資料、成果的科學性和真實性審核,建立健全科技誠信檔案,營造寬松民主、潛心研究的科研環境;開展經常性、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
資助方面,按照《海口市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府規〔2022〕3 號)相關規定,對申請籌建的市級重點實驗室,在認定通過后按研發設備實際投資的30%給予事后補助,最高30萬元;每兩年組織一次市級重點實驗室績效考評,對績效評價為“優秀”“良好”的市級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的補貼獎勵。
《辦法》明確,對重點實驗室的財政自助經費不得用于與重點實驗室運營、科研活動無關的支出,不得用于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償還債務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