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成為今年福建省兩會許多政協委員熱議的話題,關于加強食品監管、保障食品安全的提案達20多件,他們獻計獻策,建議政府可以通過市場化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來獲得食品安全監管所需要的質量信息服務。
10多部門監管食品檢測資源分散
記者了解到,不少政協委員認為,我省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規相對滯后,監管出現一些盲區。我國現已頒布的涉及食品監管的法律、法規系統性和完整性較差,總體性法規大多由于出臺時間早、標準要求低、覆蓋面窄,沒有充分顯示新形勢下對食品安全的需求,現有法律、法規不能涵蓋整條食品鏈,監管滯后,力度不夠。
“在執法過程中,部門職責不清、監管缺位。現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采取多機構分段管理模式。”一名政協委員說,食品監管涉及的部門有農業、衛生、食品藥品、質檢、工商等10多個,客觀上產生了部門職能交叉、責任不清、監管缺位、檢測資源分散等問題。
改變管理模式實現資質行業互認
省政協委員王惠忠建議,我省應建立快速篩查與精確檢測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避免檢測資源浪費。結合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實際情況,建議在縣級及以下食品檢測機構,不需要按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要求配置設備,避免因無人操作或者沒有樣品來源造成的設備閑置、浪費,僅需要配備簡單的快速、初篩檢測設備,若遇到可疑樣品時,可將樣品送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確認。
王惠忠認為,最重要的是,監管部門要改變管理模式,實現資質行業互認。但目前還未真正實現資質互認,需要破除行業壁壘,以達到真正的報告互認。
王惠忠還提出,向檢測機構購買公共服務提升政府質量監管水平。政府可以通過市場化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來獲得食品安全監管所需要的質量信息服務,一是可以充分利用社會檢測資源來彌補目前檢測力量的不足,降低政府監管基礎建設成本;二是第三方機構同政府部門不存在任何的利益聯系,不捆綁公信力,并在檢測周期、客戶服務等方面具有自身的優勢,監管部門可以及時獲取基礎數據,提高監管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對于過期食品應加強銷毀立法
“過期食品的回收應加強食品回收銷毀立法。完善食品退出與銷毀機制,即過期食品退出與銷毀不再是食品生產、銷售的任何一方,而是由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來完成。明確規定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為過期食品回收銷毀的主管部門。加大對違反過期食品退市銷毀處理制度企業的處罰力度,提高企業違法成本。”省政協委員楊軼琴說。
而省政協委員陳勇生表示,食品監管部門要借鑒稅務部門的獎勵規定,推出關于食品安全的重獎舉措,并從心理上對摻雜制假的生產者實施威懾作用。從而有效形成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強大力量,確保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