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科技部答復政協國家重點實驗室及生命科學兩提案。
關于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1045號(科學技術類050號)提案答復的函
您提出的關于提高國家重點實驗室在科技創新中作用的提案收悉。經商財政部、自然科學基金會,現答復如下:
國家重點實驗室作為國家組織高水平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開展高水平學術交流、科研裝備先進的重要基地,是我國科技創新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重大科研成果的產生和杰出科學家的培育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經過30多年建設和發展,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不斷完善,已經成為我國開展基礎研究和新技術研究的骨干基地,在科學前沿和解決國家重大需求問題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在引領和支撐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作為科技體制改革的產物,國家重點實驗室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方面不斷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率先實行定期評估與優勝劣汰、穩定支持與競爭相結合、開放共享等運行機制,在推進協同創新方面,從中央直屬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業、軍隊、地方拓展,支撐知識創新體系、技術創新體系、軍民融合創新體系、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等。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國家重點實驗室已成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關鍵舉措和重要手段。據初步統計,近10年來,國家重點實驗室產出了50%以上的國家自然科學獎、30%以上的國家技術發明獎,20%以上國家科技進步獎。
為保障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運行,中央財政于2007年專門設立了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經費,并不斷加大投入力度,創新支持方式,推動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持續創新與發展。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經費主要從3方面進行支持:一是開放運行費,主要支持重點實驗室日常運行維護和對外開放共享。二是基本科研業務費,主要支持重點實驗室圍繞主要任務和研究方向開展持續深入的系統性研究和探索性自主選題研究。三是科研儀器設備費,主要支持正常運行且通過評估或驗收的重點實驗室,按照科研工作需求進行5年1次的儀器設備更新改造以及與實驗室研究方向相關專用儀器設備的試制等。其中,開放運行費和基本科研業務費預算實行分類分檔管理,科技部根據重點實驗室定期評估結果,結合年度考核情況、學科領域特點、規模等,提出重點實驗室檔次劃分建議,財政部會同科技部根據分檔情況,結合財力可能,確定分類分檔支持標準。目前,最高檔為每年1400萬元,其中開放運行費800萬元、基本科研業務費600萬元,委員提到的300萬元為最低一檔的支持標準。
在加大穩定支持力度的同時,中央財政還建立與評估結果掛鉤的預算安排機制,探索績效預算管理。國家重點實驗室實行以5年為周期的定期評估機制,預算安排結合國家重點實驗室運行管理的特點,實行與評估結果掛鉤的機制。其中,開放運行費和基本科研業務費根據國家重點實驗室運行、管理的定期績效考評結果,確定分檔支持標準及支持經費。科研儀器設備費實行按需申報,根據實驗室定期評估結果、專項經費評估評審結果,結合學科領域特點安排經費,并對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實驗室保障力度較大。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相關工作一直給予高度重視。為配合國家重點實驗室計劃,自然科學基金會于1992年設立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對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相當于重點項目強度的支持,至2014年為止。據統計,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共資助169項,資助經費25169.8萬元。同時,在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工作中,始終強調發揮基礎研究國家級基地的依托作用。一是在相關項目管理辦法中明確提出,要有效利用國家和部門科學研究基地的條件;二是要求科學基金各類項目申請時填寫依托科研基地類型,以供評審專家參考;三是大力支持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工作。據統計,僅2014年參加評估的26個化學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中,共有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175位,占化學領域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總數的41.67%,其中評估周期5年新增56項;創新研究群體項目25項,其中評估周期5年內新增12項。
近期,科技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64號)提出的科研基地合理歸并、優化布局的要求,開展“十三五”國家科研基地與條件保障能力建設專項規劃編制工作。下一步,將按照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要求,優化國家重點實驗室布局,并在此基礎上,加大支持力度。繼續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促使更多國家重點實驗室不斷成為國際科技競爭中的領跑者和并跑者,不斷增強國家重點實驗室科技創新能力,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建設創新型國家做出更大貢獻。
您提出的關于提高國家重點實驗室在科技創新中作用的提案,具有重要參考意義,我們將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作中統籌考慮。
感謝您對科技工作的支持!
關于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2894號(科學技術類139號)提案答復的函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固生理學基柱鼎力我國生命科學攀頂學術高峰的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黨的第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在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說明中指出“提高創新能力,必須夯實自主創新的物質技術基礎,加快建設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的創新基礎平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瞄準國際科技前沿,以國家目標和戰略需求為導向,布局一批高水平國家實驗室”。
組建國家實驗室是黨中央、國務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現創新型國家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我國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是當前的頭等大事,具有戰略性、緊迫性、挑戰性。組建國家實驗室必須突出國家意志,目標導向,統籌規劃,采取“自上而下”的決策方式,堅持高標準、高水平,突出重點,體現引領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組建國家實驗室符合在戰略必爭領域,在深刻影響國家綜合競爭力和國家安全及長遠發展的重要創新領域組建國家實驗室的戰略部署和布局要求,對于維護國家主權等國家核心利益,拓展發展空間,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具有必要性、緊迫性。組建國家實驗室需要國家頂層設計,統籌資源,集成優勢,整合相關各機構科技資源。
對于籌建生理學國家實驗室的建議,待國家實驗室頂層設計方案確定后,將按照工作程序在下一步國家實驗室建設工作中統籌考慮。
感謝你們對科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