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家底 啟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陳吉寧說,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
2014年,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下稱《公報》)指出,全國土壤總的超標率為 16.1%,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污染點位比例分別為11.2%、2.3%、1.5%和1.1%,并指出“工礦業、農業等人為活動以及土壤環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標的主要原因”。 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區域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
這個從2005年~2013年實施的調查,實際調查面積約630萬平方公里。環保部門和環境產業人士都認為,這份調查,采樣點位設置太粗,因此得出的數據不夠細致,要作為毒地數據庫,是遠遠不夠的。
據儀器信息網了解,我國將重新布設土壤監測網絡,其中國控點為35000個,其中普查點20000個,每五年監測一次,風險點15000個,一年監測一次。
以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為重點,實行分級分類管控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陳吉寧表示,“土十條”將分別針對未污染土地、正在污染的土地、已經污染的土地分類做好風險管控,在風險管控的條件下做好修復。我們要解決科學技術問題,提高科技保障能力,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強化目標考核。重點解決農用地和污染的建設用地,提出明確的管控要求。
陳吉寧認為,土壤污染防治,首先應該強調的還是風險管控,通過改變土壤的使用方式,避免污染擴散,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辦法。“不要講土壤污染防治是一個全面化的大治理,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是這么做的。” “有些企業、專家愿意炒這個事情,動不動就十幾萬億、幾十萬億”,“通過改變土壤的使用方式,避免污染擴散,這才是最根本、最有效的辦法”。
將來的“土十條”在資金方面將與“大氣十條”、“水十條”有很大的不同。關鍵是要建立終身追究制度。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 推進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
根據環保部2014年發布的《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工作指南(試行)》,目前我國污染土壤修復的一般程序是,先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不可接受,就要選擇修復策略、篩選與評估修復技術、制定環境管理計劃,接下來要編制修復方案,在修復實施過程中,要對修復實施的設計、準備和實施階段進行環境監理。在修復結果驗收后,還要對場地進行后期管理。盡管有些城市有試行的,但在國家層面卻一直沒有出現一個統一、可供參考的指導原則。
環保部門已在10個省份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項目。支持38個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域開展綜合防治示范。持續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普查,涉及16.23億畝。在長株潭地區實施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及農作物種植結構調整試點,涉及170萬畝。在新疆、甘肅等6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農膜回收利用示范,約涉及1200萬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