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日前組建遼寧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后,10月29日遼寧省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調整等相關事宜進行了部署。這也意味著遼寧省開始著手組建具備新職能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家層面組建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食品藥品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地方也要進行對應的改革以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
此次改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名字不改,但整合后具備更完善的職能。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藥品管理等職能進行整合,組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
相關人士也表示,食品藥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問題,實踐中食品監管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并存,有人用"五龍治水"來形容責任難以完全落實,"就像沈陽當年處理"毒豆芽"事件上,最初一些部門都表示不屬于自身職權。"
而此次機構改革和管理體制改革都會相應地解決這些問題,食品安全等問題很難再出現"婆婆很多,遇事婆婆又不管"的分環節管理局面,一個部門統一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進行全覆蓋和無縫隙管理,效果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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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豆芽"事件曾考驗"多龍治水"體制
2011年沈陽查獲40噸"毒豆芽",但一度多個職能部門均表示不屬于自身職責。
工商部門曾表示:在現實生活中,存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同時無照經營的行為,這種行為不能一概以"無照經營"處罰,否則就掩蓋了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事實。同時,對食品生產領域的監管,應該由質監局負責,而不應該由工商部門負責。
質監部門曾表示:如果將豆芽菜作為產品質量法調整的產品,將會導致立法和執法的混亂。歸農業主管部門監管合適。如果由質監部門監管,那是不合適的。
農委部門曾表示:按規定,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動物、植物、微生物初級產品是初級農產品,由農業部門負責監管。而豆芽菜不是初級農產品,是初級農產品的加工品,不應由農業行政部門負責監管。
雖然最后"毒豆芽"事件在沈陽市公安局、沈陽市打假辦協調下得到解決。但當時沈陽市打假辦相關人士就曾表示,應從國家層面來劃清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防止此類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