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西檢驗檢疫局負責起草的《進出口紡織生產企業實驗室檢測能力驗證規范》行業標準在南昌順利通過國家認監委審定。在審定會議上,標準審定委員會聽取了江西檢驗檢疫局標準起草人所作的說明,對提交會議審定的標準送審材料進行了認真討論、嚴格審定。在審定過程中,標準審定委員會專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議,標準起草人根據專家的建議,對標準稿進行多次修訂和完善。
《進出口紡織生產企業實驗室檢測能力驗證規范》對接了國家質檢總局《出口工業產品分類管理辦法》的規定,進出口紡織品的生產(經營)企業是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進口紡織品應該符合我國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出口紡織品應該符合輸入國(地區)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企業有法定義務對進出口紡織品的質量安全實施自檢自控,實驗室檢測能力和質量控制水平直接關系到自檢自控的能力,該標準就企業實驗室檢測能力的各個指標做了量化的規定,填補了企業實驗室檢測能力評價的空白。該標準制定并發布實施后,能夠對進出口紡織品進行更加全面的監測,規范紡織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行為,為紡織品質量安全提供強大的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