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持續加強重點領域實驗室的能力建設,保障實驗室資質認定工作的有效性,國家認監委決定2013年繼續在社會關注的重點檢驗檢測領域開展實驗室能力驗證工作。現征集食品安全、節能減排、動植物檢疫、建工建材、電器安全等檢驗檢測領域的實驗室能力驗證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具有申報項目相關領域的實驗室能力驗證計劃的組織經驗,具備相關檢測技術專家和統計專家,熟悉能力驗證計劃的操作流程;
2.項目申報單位在申報項目檢測領域的能力應處于國內領先水平,或具有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的經驗;
3.項目申報單位應具備該檢測項目的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資質;
4.申報的能力驗證項目應科學、可行,并具有一定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原則上12個月內國家認監委、認可中心(CNAS)已經組織實施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
5.近年來認監委已實施的實驗室能力驗證計劃,參加實驗室數量較多、效果較好的,原項目承擔單位(能力驗證提供者)可繼續上報該項目(需在申報表中注明相關項目情況)。
二、申報流程
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國家認監委實驗室能力驗證計劃項目申報表》(見附件),并于2012年10月31日之前將申報表(電子版和紙質版)報送國家認監委實驗室部。
三、項目備案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直屬檢驗檢疫局和有關行業部門、協會組織的實驗室能力驗證計劃,可事先向國家認監委備案,并在計劃結束后將有關結果報送認監委。對滿足能力驗證活動相關要求的,認監委將采信相關能力驗證結果并納入認監委“實驗室能力驗證專欄”和數據庫。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郭 棟
電 話:010-8226273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
郵編:100088
國家認監委辦公室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