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衛生部了解到,由衛生部等6個部門聯合開展的2010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已完成,這是我國首次完成國家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據了解,根據《食品安全法》“建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的規定,2010年,衛生部牽頭組織在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開展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32個省級、241個地(市)級和65個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分別承擔了監測計劃確定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等項監測任務。采集檢測了67種食品的12.36萬份樣品,共有157個項目被納入監測范圍。監測獲得的數據將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提供數據基礎。
此外,分布于各省(區、市)的312家縣級醫院開展了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的監測,遼寧等7個省(區、市)還開展了食源性疾病的主動監測。目前,2010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已經完成,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正在對2010年的監測結果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