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藥品安全監管司司長孫咸澤在2011年全國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十二五”期間,我國藥品安全監管的目標是建立完善“三體系一平臺”。
“三體系”分別是:一是GMP檢查認證體系。將逐步推動實現藥品檢查隊伍專業化和職業化,完成全國藥品生產企業100%實施新版藥品GMP的工作目標,逐步達到國際先進藥品生產監管水平,爭取加入國際藥品現場檢查公約組織(pic/S組織)。二是ADR監測體系。以新修訂ADR管理辦法的宣貫為龍頭,以醫改和國債項目實施為契機,完善四級監測網絡和信息管理網絡,創建重點監測模式,全面提升ADR監測、信息分析利用、應急處置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強與WHO-UMC合作與國際交流。三是藥物濫用監測體系。全面完善藥物濫用監測體系建設,擴大監測覆蓋面,建立敏感人群用藥調查監測機制,完善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準確地為監管部門和公眾提供麻精藥品安全使用信息、藥物依賴性及濫用潛力評價意見和藥物濫用風險預報。與聯合國禁毒署合作,不斷提升我國藥物濫用監測水平。
“一平臺”是指推行藥品安全示范工程。以創建藥品安全示范縣為平臺,落實地方政府藥品安全監管責任,發揮示范效應,強化藥品生產和流通監管,切實保障農村和社區等基層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