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增強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園安全穩定和師生生命安全,教育部印發了《關于開展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的通知》(教科信廳函〔2021〕38號),對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做出了明確要求。現將文件發給你們,并就推進落實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思想認識
各高校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抓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強化安全紅線意識,緊盯實驗室安全薄弱環節,補齊實驗室安全管理短板,形成實驗室安全閉環管理,從根本上杜絕實驗室事故隱患,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和師生生命安全。
二、推進齊抓共管,夯實各級責任
各高校務必要高度重視專項行動,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實施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一步健全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夯實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明確安全責任人,逐級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專項行動落到實處。
三、嚴格開展自查,杜絕安全隱患
各高校要以專項行動為契機,不斷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著力掃除盲區、消除漏洞。逐條對照專項行動主要任務和目標,制定實施方案,建立長效機制。定期開展實驗室安全各類隱患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問題制定整改臺賬,明確責任人、整改時間、整改措施,實行銷號式管理,確保隱患整改完成。教育部每年將定期開展實驗室安全專項檢查,隨時抽查高校可能存在的重大隱患,并督促整改。
本年度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分為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各校自查階段(3-4月),第二個階段為現場檢查階段(5-6月),第三個階段為全面整改階段(7-8月),第四個階段為回頭看階段(9-10月)。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對照《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教技函〔2019〕36號)、《教育系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教發廳函〔2020〕23號)和省教育廳關于科技安全工作相關文件要求,對實驗室安全隱患進行“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排查,扎實做好各類實驗室安全自查工作。省教育廳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加強對高校實驗室安全監督指導并適時進行現場抽查。
聯系人:趙晨瑤 電話:029-88668673
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