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科技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環境保護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征集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的通知。
通知中顯示,為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促進先進土壤污染防治技術與裝備推廣應用,滿足新形勢下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科技需求,相關部門決定編制發布《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目錄》,現組織土壤污染防治技術與裝備申報工作。
申報范圍要求如下:
(一)應用于土壤污染預防、調查評估、治理與修復各階段的采樣、監測、風險管控和場地修復等技術與裝備(已申報《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17年版)的技術與裝備可以不用重復申報)。
(二)技術與裝備的主要性能指標應具有先進性,并至少有一個通過項目驗收的國內工程應用案例。
(三)技術與裝備的知識產權應清晰,不涉及產權糾紛。
附件內容和要求如下(其中1-4為必備材料,5-7為可選材料):
1. 申報單位法人營業執照。
2. 檢測/監測報告,包括技術或裝備性能測試報告、典型應用案例的應用效果檢測/監測報告、二次污染防治檢測/監測報告等。所有報告應由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
3. 典型應用案例項目驗收報告。
4. 典型應用案例項目用戶反饋意見。
5. 專利證書、查新報告、技術評估或鑒定意見。
6. 獲獎證明。
7.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