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并重”的工作要求,切實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后”監管,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推動《食品檢驗工作規范》有效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認監委)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決定聯合開展2017年度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食品檢驗工作規范》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資質認定獲證食品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構建立體監管網絡和多元治理結構,維護誠信、健康的檢驗檢測市場秩序,不斷規范食品檢驗檢測行為,提升檢驗檢測結果的可信度和準確性。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據職責自行組織轄區內食品檢驗機構排查
近期,國家認監委已經向地方質檢兩局下發2017年度認證認可監督檢查工作計劃,部署開展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級質監部門)應當根據工作職責和計劃,自行組織或者會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所有獲得資質認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排查(各地區自行協調組織,盡可能增加現場檢查的比例),鼓勵投訴舉報,對偽造數據、不檢測出報告等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行為的機構從嚴查處,持續提升食品檢驗機構運行管理的規范性和檢驗檢測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可溯源性,提升社會公眾對我國食品安全的信心。
各省級質監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的監督檢查方案及結果應及時向國家認監委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報告。各省級質監部門應將排查結果通報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2.國家認監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組織“雙隨機”抽查
國家認監委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采取“雙隨機”方式抽取200家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查,其中食品檢驗機構數量較多的山東、河南、廣東、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遼寧、云南9個地區各抽取10家機構,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抽取5家機構。檢查人員由國家認監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從已確定的專家庫中隨機選取,共組成40個檢查組,每個檢查組由3名檢查員組成(其中1名檢查員擔任組長),每組檢查5家食品檢驗機構。
本次“雙隨機”檢查的現場檢查時間為7月至9月,檢查內容為資質認定相關內容和《食品檢驗工作規范》相關要求。承擔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法定檢驗任務的食品檢驗機構,還需檢查其履行有關檢驗任務的情況。2017年已接受過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或屬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飛行檢查的食品承檢機構,可不再列為此次檢查對象。
本次“雙隨機”抽查由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省級質監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協調配合,并可派遣觀察員參加檢查(每個檢查組內由每個部門派遣的觀察員不超過1人)。
對于檢查中發現食品檢驗機構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檢查組應當及時將相關檢查情況及線索向發證機關報告并移交各省級質監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各省級質監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根據職責,結合檢查組移交的線索,組織對相關食品檢驗機構進行處理。
1.各有關單位認真配合落實檢查工作
各省級質監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認真組織轄區內排查工作,高度重視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積極派遣觀察員參加抽查,及時處理檢查組移交的監管線索。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應嚴格按照工作計劃及財務制度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檢查,按規定使用有關檢查經費,并于11月底之前向國家認監委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提交監督檢查報告。
2.檢查組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檢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應按照檢查任務要求,制定詳細的檢查方案,客觀公正地開展檢查,如實反映被檢查機構的情況。
現場檢查應嚴肅工作紀律,輕車簡從、厲行節約,嚴格遵守國家財政經費使用制度,遵守保密規定。應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要求,不得由被檢查機構承擔任何費用,不得收取被檢查機構給予的勞務費、禮金或禮品,不得參加被檢查機構組織的任何參觀或宴請等可能影響檢查公平、公正的活動。
3.被檢查機構積極配合檢查
被抽取檢查的食品檢驗機構應當配合檢查組實施現場檢查,不得拒絕或者消極對待檢查,違者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1. 國家認監委聯系人:張世鶴、郭棟、謝澄
聯系電話:010-82262767、82262733
傳真號碼:010-82260754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 國家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監督管理處(100088)
2.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系人:高輝、曹晨光
聯系電話:010-88330923、88330913
傳真號碼:010-8833092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