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為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國家衛計委日前發出通知,公開征集2016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
為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國家衛計委日前發出通知,公開征集2016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
通知要求:
立項建議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緊緊圍繞保障公眾健康和飲食安全,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目標導向,符合國情,具有可行性,與現行標準無交叉、重復,優先安排食品安全監管、食品產業發展亟需的標準。立項范圍應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重點立項制定、修訂以下標準:食品中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及檢驗方法;食品營養強化劑和食品添加劑質量規格;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食品相關產品標準以及進口尚未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標準;餐飲服務、現制現售、散裝食品等相關標準;特殊食品標準;屠宰畜、禽的檢驗規程和檢驗方法。
立項建議應當具備扎實的前期科研基礎,主要技術內容科學,并在行業內得到廣泛認可。立項建議應當包括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立項背景和理由、標準適用范圍和技術要求、現有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據、國內外相關標準情況等。標準制定、修訂時機成熟。
立項建議應當一并提出標準起草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應當為相關領域權威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具有標準研制相關工作經驗,能夠提供相應保障條件,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標準起草工作。鼓勵項目承擔單位聯合相關單位組成協作組,共同承擔標準起草工作。
項目負責人應當為項目承擔單位在職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熟悉食品安全標準管理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態度嚴謹,責任心強。
此次公開征集截至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