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摻假嚴重
惡性競爭導致品質下降
羅祖亮表示,據調查品牌白酒質量檢驗目前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一是部分品牌白酒有害成分嚴重超標。2012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通報了湖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對50度湘酒鬼酒樣品的檢測結果,其中DBP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俗稱塑化劑最高檢出值為1.04mg/kg,超出標準2.6倍。塑化劑事件在行業內外引起巨大波動。據業內人士透露,品牌白酒塑化劑超標遠非湘酒鬼一家,除國內大部分白酒企業為了酒品的所謂“掛杯效果”故意在白酒里滲加塑化劑以外,還有一部分釀酒企業因為使用塑料容器導致產品塑化劑超標。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查了一批白酒,發現有9.26%的品牌白酒酒精度不合格。固形物、氰化物、甜蜜素、糖精鈉、安賽蜜等有害物超標。
二是品牌酒廠摻雜使假,自身產量遠遠低于實際銷售量。如:部分品牌白酒受免檢保護,為降低成本擴大產能與銷量,從地下作坊購進劣質白酒進行勾兌后分裝銷售;一些傍上名牌白酒企業的小廠將大量劣質酒充當品牌酒銷售;一些并購的白酒企業勾兌酒精,貼上品牌標簽銷售。
三是惡性競爭導致品牌白酒品質下降,使我國的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嚴重縮水。由于市場監管缺失,我國傳統的品牌白酒形象下降,廣大消費者的期望值下降,消費欲望不強。不僅內需不振,而且出口受阻。出于對高價低質品牌白酒的不信任和抵制,大部分消費者對酒品的消費逐漸轉為紅酒、啤酒和洋酒,白酒企業產值蒸發,難以重振昔日雄風。
消費者維權意識淡薄
行業發展環境有待改善
羅祖亮認為,產生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品牌白酒長期不進行質量安全檢驗,消費者維權意識不強,給劣質品牌白酒混入市場提供了機會。白酒生產的準入門檻較低,在地方保護和虛假廣告助推下,一些條件簡陋、環境惡劣的廠家生產出來所謂的品牌白酒存在嚴重的安全問題;由于我國對部分品牌白酒實行過免檢,加之計劃經濟思維下的金獎、銀獎誘導消費者相信名牌。
二是目前沒有白酒質量安全標準。即便是白酒質量安全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但中國酒業協會所稱的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的“國標”到目前仍未出臺。近年來,部分白酒企業既沒有建設標準化廠房和設備,也沒有規范化的質量安全管理手段,從原材料采購到成品包裝都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三是立法工作滯后,質量安全監管缺失。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初次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目前還正在修訂,我國沒有及時依法調整規范白酒市場,由于違法成本太低、利潤空間太大,白酒市場的質量安全隱患得不到有效治理。
四是“品牌”的誕生缺乏健康環境。部分白酒企業釀酒技術并不先進,產品質量也比較低下,但利用廣告和評獎等手段取得帶有水分的金獎、銀獎,依靠“名星效應”打造所謂的品牌。
進行質量“體檢”
消除事故隱患
對此,羅祖亮提出建議:一是對品牌白酒質量進行一次全面“體檢”。要立即對全國的品牌白酒進行一次品質認定和質量安全檢測,同時對所有品牌白酒企業使用的原料、添加劑、相關產品,以及用于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和工藝進行一次全面檢測;“體檢”結果要及時公布。
二是建立品牌白酒品質排行榜和產品質量檢驗數據庫,并建立品牌白酒質量、品質調查檔案、質量安全報告制度,建立品牌白酒品質排行榜和產品質量檢驗數據庫并定期公布,讓消費者看得明白,以便放心選擇和消費品牌白酒。
三是制定白酒質量安全行業標準,對添加劑、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重金屬、生物毒素、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作出限量規定。
四是對品質白酒的產量與銷售情況進行比對統計,查清是否銷量大于產量。及時堵塞漏洞,消除事故隱患,根絕白酒假酒、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