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擅購劇毒化學品時有發生
記者從今天上午召開的本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獲悉,本市部分科研單位、醫療機構和學校實驗室管理存在漏洞,擅自購買劇毒化學品用于實驗的現象時有發生。
復旦大學楓林校區“4·1”投毒殺人案的發生,暴露出中山醫院對實驗室及研究人員缺乏有效監管,導致出現研究人員非法購買劇毒化學品并在實驗室內使用、私藏的問題。本市公安治安部門在對上海300多家科研單位、醫療機構和大、中學校的實驗室調研后發現,部分科研單位、醫療機構和學校實驗室的管理存在漏洞,擅自購買劇毒化學品用于實驗的現象時有發生。
據市公安局治安總隊介紹,實驗室存在的隱患主要有:
■ 實驗室管理人員法制意識淡薄。忽視國家有關安全管理條例,實驗人員擅自購買并在實驗室使用、儲存劇毒化學品的現象長期存在。
■ 實驗室實驗人員未接受安全培訓。
■ 廢棄的實驗用劇毒化學品存在安全隱患。
劇毒化學品經營(買賣)環節存在的問題有:
■ 無證銷售現象屢禁不絕。
■ 擅自購買行為時有發生。部分單位的實驗人員怕辦理相關手續會延誤教學和實驗進程,擅自在網上尋找賣家,利用各種非法途徑獲取劇毒化學品。
■ 進口渠道存在監管盲區。目前我國需進行進口申報、審核的危險化學品只有158種,許多劇毒化學品并未列入其中,貨物在通關過程中,海關沒有檢查職能,致使從國外進口的劇毒化學品存在監管盲區。
針對存在的問題,市治安總隊建議由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會同科委、衛計委和教委等相關職能部門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