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晨報》報道,昨日本市召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會議透露,上海復旦大學楓林校區"4·1"投毒殺人案發生后,公安部門在對上海300余家科研單位、醫療機構和大、中學校實驗室開展調研的過程中,發現本市部分科研單位、醫療機構和學校實驗室的管理存在漏洞,擅自購買劇毒化學品用于實驗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科研單位、醫療機構和學校實驗室內部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存在較大隱患。
■實驗室存在的隱患:實驗室管理人員法制意識淡薄,對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處于管而不控的局面,實驗人員擅自購買并在實驗室使用、儲存劇毒化學品的現象長期存在。實驗室實驗人員未接受安全培訓,對劇毒化學品的購買、領用、歸還和儲存等環節的管理規定不了解。廢棄的實驗用劇毒化學品存在安全隱患,部分科研院校由于科研實驗用剩或課題試驗取消,或多或少存放有一定數量的危險化學品試劑,未及時銷毀處置,且長期存放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地方,客觀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劇毒化學品經營(買賣)環節存在的問題:無證銷售現象屢禁不絕,擅自購買行為時有發生,部分單位的實驗人員由于即時需要劇毒化學品進行教學或實驗,怕辦理相關手續會延誤教學和實驗進程,以及開展未經單位批準的劇毒化學品實驗等原因,不顧相關國家法律規定和單位規章制度的約束,擅自在網上尋找賣家,利用各種非法途徑獲取劇毒化學品。
針對存在的問題,市治安總隊建議由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會同科委、衛計委和教委等相關職能部門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市教委也表示,將加設技防探頭設施,嚴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劇毒物品等泄漏、遺失及被盜、被搶。下半年,市教委擬繼續實施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為重點的安全督查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