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7日,貴州省理化測試分析研究中心遭環保部發文通報。通報中稱,貴州省理化測試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國化工信息中心簽署了關于合作開展新化學物質測試的協議,部分條款不符合我部對測試機構獨立開展工作、如實報告等要求。目前該協議已解除,且環保部一年內不受理貴州省理化測試分析研究中心的化學品測試合格實驗室申請。
關于貴州省理化測試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國化工信息中心被舉報事宜的通報
各化學品測試合格實驗室、上?;ぱ芯吭簷z測中心:
近日,我部接到舉報,稱貴州省理化測試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國化工信息中心簽署了關于合作開展新化學物質測試的協議,涉嫌違反相關規定,且不公平面對社會委托。根據我部《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和《化學品測試合格實驗室管理辦法》,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經查,貴州省理化測試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國化工信息中心簽署了《關于合作開展“新化學物質檢測及風險評估”的協議》及修訂備忘錄,部分條款不符合我部對測試機構獨立開展工作、如實報告等要求。
二、貴州省理化測試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國化工信息中心已按我部要求解除了有關協議,并承諾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關工作;同時,我部一年內不受理貴州省理化測試分析研究中心的化學品測試合格實驗室申請。
三、經我部公告的化學品測試合格實驗室要開展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如再發現類似情況,將從嚴處理。
下一步我部將加強對新化學物質登記申報人、代理人的管理,發現類似行為的將不再受理其新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相關工作;進一步加大對化學品測試機構的監管力度,保證測試活動的客觀、公平、公正。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