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工作,針對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教育部會同財政部近日印發《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項目管理的意見》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科研行為的意見》。
除了明確提出“不管是縱向科研經費,還是橫向科研經費,應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要糾正橫向科研經費屬于項目負責人個人所有的觀念。”《意見》還要求,建立分級管理體制,首次明確院系科研經費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學校、院系、課題組三級科研經費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學校預算管理責任和權限,建立財政資金支持的相關科研項目預算評審制度,規范了預算調整程序;加強間接費用管理,明確費用計提方式;整合管理服務職能,建立專門機構和專業隊伍,在加強管理的同時,切實提高服務水平;綜合運用各種手段,提高監管有效性,強調推進財務信息公開;完善科研績效管理辦法,建立鼓勵創新、體現科研實績的科研人員績效管理機制;劃出高壓紅線,嚴禁以任何方式套取、挪用、侵占科研經費,嚴肅懲處違規違紀行為。
延伸閱讀
縱向科研經費是指政府財政撥款項目的科研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執行國家相關經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項目主管部門批復的預算范圍和開支比例規范使用科研經費。
橫向科研經費是指主要通過承接企業及社會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讓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橫向科研經費實行合同管理,必須按照項目合同書中約定的經費使用用途、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國家和學校相關辦法,合理、規范使用科研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