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進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妝品檢驗檢測能力,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規定,我局組織制定了《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指南》,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2年6月29日
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指南
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確保快速檢測工作的科學、公正和有效,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規定,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認定范圍
用于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項目現場初步篩查,具有快速、簡便、靈敏、可移動等特點的快速檢測方法。
二、方法來源
(一)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推薦;
(二)社會公開征集,包括相關檢測機構、科研機構、大專院校、企業、相關團體和個人。
三、認定程序
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報單位(或個人)根據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推薦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征集公告范圍向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提出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申報資料。
(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組織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領域的專家,對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進行初步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通過初步審查的快速檢測方法,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一般為一個月。
(四)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將收集到的反饋意見送交申報單位(或個人),申報單位(或個人)應當依照反饋意見對檢測方法進行修訂完善,對不予采納的意見應當說明理由。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應當對修訂完善后的檢測方法進行審核,并形成送審稿。
(五)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專家委員會對快速檢測方法進行審評認定。未通過審評認定的快速檢測方法,由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書面形式通知申報單位(或個人)。
(六)經審評認定的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列入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名單,名單和檢測方法將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
四、認定原則
(一)快速檢測方法技術性能(如專屬性、準確度、靈敏度和耐用性等)應符合《指南》中規定資料的技術要求;
(二)快速檢測方法技術性能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
(三)提交資料應完整、有效、實用;
(四)快速檢測方法應符合環保、安全和衛生等有關規定。
五、申報條件
(一)快速檢測方法應設計科學合理,易于操作;
(二)檢測所使用的儀器性能穩定、便攜,試劑應易于獲得;
(三)快速檢測方法應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