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廳(委、局),部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改善科技創新條件”的要求,在國家發改委的大力支持下,我部在編制《全國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條件建設規劃(2013-2017年)》的同時,擬于今年在部分省區先期啟動農業部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定位與目標
農業部重點實驗室是農業科技創新活動的主力軍,是凝聚和培養優秀農業科技人才、組織行業科技創新、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基地。“十二五”期間,根據我國現代農業發展需要,以及專業性、區域性重大農業科技問題,我部以“學科群”為組織單元,布局命名了一批農業部重點實驗室和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通過農業部重點實驗室項目建設,建成一批科研設備先進、數據處理高效、資源共享程度高的綜合性、專業性(區域性)重點實驗室和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形成完備的農業科研體系,推動農業科技資源的共用共享和成果信息的有序流動,為實現農業科技跨越式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二、建設布局及內容
依據“十二五”農業部重點實驗室布局和正在編制的《全國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條件建設規劃(2013-2017年)》,綜合考慮學科布局、產業特點、區域特色和建設基礎,2012年擬在農業環境學科群的1個綜合性重點實驗室、6個專業性(區域性)重點實驗室、14個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中先期開展建設試點。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一)綜合性重點實驗室。支持購置單臺套20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及改造實驗設備配套的用氣、用水(純凈水)、動力電與通風裝置等相關配套實驗設施。其中土建工程投資不得超過總投資的10%,主要儀器設備類型包括:氣候、環境因子、農田生態監測設備;植物、土壤養分和水分檢測設備;土壤性能評價和結構分析設備;碳、氮等同位素檢測設備;農田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檢測與監測設備;微生物檢測、分離、培養與鑒定設備等。
(二)專業性(區域性)重點實驗室。支持購置單臺套40-200萬元的儀器設備,并改造實驗設備配套的用氣、用水、動力電與通風裝置等相關配套實驗設施,基本配置表詳見附件2。
(三)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支持建設與其承擔任務及發展方向緊密相關的農業設施,并購置單臺套5-40萬元的觀測、分析儀器設備,基本配置表詳見附件3。
三、總投資和資金來源
綜合性重點實驗室、專業性(區域性)重點實驗室、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總投資分別按1200、800、400萬元控制。資金來源為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配套資金。部直屬單位和原部屬高校承擔的項目全部由中央投資解決。地方單位承擔的項目中央與地方配套資金比例,按照東、中、西部地區1:0.5、 1:0.2、1:0.1進行測算,項目建設內容中土建工程投資由地方配套資金解決。地方配套資金原則上由省級財政安排。
四、選項條件
(一)項目承擔單位應具備實驗室所需的基本科研用房條件,具有規范的管理制度,有實驗室章程和管理辦法,開放共享、學術交流等機制良好,運行管理規范。
(二)優先支持區域優勢明顯、特色突出、基礎條件好的省級以上科研教學單位承擔的項目,以及多個學科群共同迫切需求、可供多個學科群或區域共享的項目。
(三)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必須代表區域典型類型區、且遠離大中城市,選址應是承擔單位自有建設用地或農用地,不支持選址在院所本部的項目。新建建筑物或構筑物,應取得當地規劃部門審批的規劃意見書(規劃設計條件)、環保部門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意見書(表、登記表)。
(四)項目單位不重復申報相關農業行業專項建設規劃中功能定位相同的建設內容。
五、有關要求
有關農業主管部門計劃處和科教處要高度重視,加強協調和指導,精心組織,密切協作,抓緊做好項目前期、地方資金落實等工作,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每份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應一份申報文件),于2012年6月5日前報送農業部發展計劃司5份、科教司1份。同時,通過農業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ac.agri.gov.cn)填報申報項目相關信息,并將系統生成的建設單位基本情況表、項目建設內容投資一覽表、項目選址和建設條件表、招標投標事項申請表,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隨紙質文件一并報送。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