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南方向與內容
(一)大氣污染控制
1.重點行業PM2.5控制技術(研究開發類,國撥經費控制額度4000萬元,企業牽頭)
針對燃煤電站、工業鍋爐、冶金窯爐、化工四個重點行業排放源,開發PM2.5控制技術及裝備,開展工程示范。(要求每個申報書只能申請一個行業的研發工作,每個申報書申請的國撥經費不超過1000萬元)
2.含氰廢氣處理技術(研究開發類,國撥經費控制額度1000萬元)
針對我國含氰工業廢氣的排放特征,研發節能高效凈化技術與裝備,開發含氰廢氣回收利用技術,并進行工業示范。
(二)重金屬污染治理
3.生產過程重金屬污染控制技術(研究開發類,國撥經費控制額度2400萬元,企業牽頭)
圍繞鉛蓄電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工原料及其制品五個生產行業重金屬減排的需求,研發行業清潔生產技術、重金屬排放控制技術、重金屬回收技術等,按行業開展工藝集成與工程示范。(要求每個申報書只能申請一個行業的研發工作,每個申報書申請的國撥經費不超過800萬元)。
4.重金屬污染控制技術(研究開發類,國撥經費控制額度1000萬元)
研究開發重金屬污染的快速、簡便、精確、低成本分析檢測技術及裝備。
(三)廢物資源化
5.廢舊物資收運與資源化技術及示范(集成示范類,國撥經費控制額度2700萬元,企業牽頭)
針對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廢舊電子電器等三類固體廢物,研發廢物分質收運與自動分揀技術,廢物資源化技術,二次污染控制技術,智能化監測與調控技術等,開展區域集中示范。(要求每個申報書只能申請一類廢物的研發工作,每個申報書申請的國撥經費不超過900萬元)
(四)生態保護與建設
6.荒漠化綜合防治技術模式與示范(集成示范類,國撥經費控制額度2000萬元,企業牽頭)
針對干旱地區沙化等荒漠化問題,研發沙化治理與修復工程技術,發展荒漠化防治衍生產業技術,形成荒漠化防治產業化技術模式,建立示范應用基地。
7.洞庭湖生態安全體系構建關鍵技術集成與示范(集成示范類,國撥經費控制在2000萬元)
針對洞庭湖流域面臨的生態問題,集成研發流域水源地保護及水土生態保育、外源性污染物減排、水質富營養化防治、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安全預警、評估與控制管理決策體系構建技術,并開展應用示范。
(五)二氧化碳監測、捕集與封存
8. CO2驅替深層煤層氣與封存CO2技術(應用開發與集成示范類,國撥經費控制額2500萬,企業牽頭申報)
研發CO2注入深層煤層工藝技術,研發 CO2注入后在煤層中的運移監測技術、數值模擬與預測評價技術,研發CO2注入深層煤層的安全性評價與安全控制技術。
9. CO2礦化利用技術研發(應用開發與集成示范類,國撥經費控制額2500萬)
重點研發鈣、鎂、鉀基礦物(包括大宗工業固廢和天然礦物)轉化固定CO2技術,主要研發鈣、鎂、鉀基礦物高效活化預處理技術,研制強化碳酸化轉化多相反應與分離一體化大型裝備,建立CO2礦物轉化固定工程示范。
10. CO2排放監測技術研發與應用(應用開發與集成示范類,國撥經費控制額3000萬,企業牽頭申報)
研究鋼鐵、火力發電、化工、水泥、固體廢棄物和HFC-23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手工監測方法和自動在線監測技術,建立主要溫室氣體排放源監測方法和技術規范。
二、有關事項說明
(一)實施年限
本指南確定的11個研究內容,實施年限原則上均為3年。
(二)經費額度
本指南每項研究內容標注的國撥經費控制額度為本研究內容申請國家科技計劃支持的最高經費額度。
(三)申報說明
每個申報書只能申報上述研究內容的一項內容;申報單位不能對一項研究內容進行重復申報。
(四)申報咨詢
聯 系 人:瞿輝 黃圣彪 康相武
電 話:010-5888143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