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3月8日晚間公告,深圳市理邦精密儀器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申請獲通過。理邦精密擬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5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25%。募集資金用于研發中心擴建、生產平臺擴建、營銷網絡擴建及品牌運營建設、信息化平臺建設等。
招股書作為IPO最為重要的文件,應能使投資者對公司的各個方面獲取充分和客觀的信息,以做出合理的投資判斷。但公司的招股書在某些方面的披露明顯不足,在另一些地方又刻意包裝突出亮點,使得招股書在某種程度上變成了公司的廣告宣傳手冊。
公司的歷史沿革、股權結構的形成過程以及注冊資本的重大變動等,是投資者籍以了解公司歷史發展過程的重要信息。擬上市公司一般都會在“發行人基本情況”一節對公司自創立以來的發展歷史,尤其是股權和注冊資本的各次變動,進行完整的闡述。而理邦儀器的披露卻異常簡單,僅僅只披露了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凈資產折股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整體變更時公司的股本結構和股東的基本情況。而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歷史信息,則是一片空白。
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般企業上市的必經環節,雖然是公司發展過程中的重大事項,但卻絕非公司歷史的開端。公司是何時由何人創立,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增資和股權結構變動,以及風投機構是如何介入等,都是投資者需要了解的關鍵信息。理邦儀器于1995年創立,從1995到2009年的15年間,公司的業務、股權和資本結構都發生了什么變化?對于這些重要的信息,公司的披露卻嚴重不足,僅僅只在后文的管理層分析一節中附有一張歷次驗資情況的簡表,投資者只能從這張表中間接的了解關于公司發展歷史的少量信息:公司在15年間歷經5次增資,注冊資本由最初的200萬元增加至5300余萬元(改制前),有三家創業投資結構在08年通過增資介入,一家員工持股公司09年增資介入。至于有關增資的資金來源、定價和資產評估等具體情況,則無一字披露,投資者完全無法獲取任何信息。不僅如此,關于公司業務發展的歷史情況,招股書中以“發行人成立后,主要發起人擁有的主要資產和實際從事的主要業務沒有發生變化”一語帶過。而 “醫療電子設備行業客戶需求變化迅速”(招股書原文),公司在15年間業務經營和產品結構沒有發生任何變化,是不可思議的。
公司對發展歷史惜墨如金,但卻濃筆重彩多次重復強調公司的若干“亮點“。例如以下幾個方面:
(1)“近三年,本公司研發費用投入分別為2,203.85 萬元、2,850.51 萬元、3,822.53 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12.53%、12.45%、11.92%。” 此語在招股書中數次重復出現。公司的研發費用占比的確遠高于一般3%-5%的水平,但分析研發費用的明細數據可以發現,其中占比最大的是研發人員的工資,3年平均占比達54%。而這又與公司人員結構密切相關:研發人員占比30%,而生產人員占比僅12%。于是大量人員工資被計入研發費用。雖然并不違反會計準則,但理邦儀器是否確如其所刻意展現的那樣,是研發主導和有明顯技術創新優勢的公司呢?我們將其與同行業公司進行比較,如下表所示:

注:為保證可比性采用2009年數據;萬東醫療和九安醫療的數據由年報或招股書中獲取;理邦儀器09年研發人員數量未直接披露,由員工總數與研發人占比計算得出。
將財務數據和相關經營數據進行聯系分析,往往可以得出財務報表中難以反映出來的真實信息。由上表可見,理邦儀器的研發人員占比明顯高于對比公司,表面上看其對研發的重視程度最高。但對比人均產出指標可以發現,公司的研發人員對應的人均銷售收入顯著低于萬東醫療和九安醫療,這要么意味著公司將研發轉化成銷售收入的效率很低,要么意味著研發人員數量虛高。而對比以員工總數計算的人均銷售收入,公司卻處于萬東醫療和九安醫療之間,這不能不令人懷疑,公司為獲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所得稅的優惠,以及把自己包裝成一個高科技研發型公司,對研發人員的占比數據進行了刻意美化。
(2)“公司于2008 年全面采用柔性生產線后,普通訂單的交付期由15 天縮短至3-5 天,實現了生產和訂單響應效率的快速提升。”然而財務數據顯示,08-10年公司存貨周轉天數分別為80天、85天和99天,不僅遠超公司聲稱的訂單交付期,且有不斷延長的趨勢。公司不得不在后文中補充解釋是由于原材料占比較大的緣故,08-10年產成品周轉天數分別是26天、23天和20天,與公司產品生產周期基本保持一致。而這與前文刻意突出的“訂單交付期僅3-5天”仍有較大差距。
(3)“廣泛覆蓋的營銷網絡優勢” “本公司擁有2,400 多家國內經銷商,覆蓋了國內2,000 多個縣市和480 余家三級以上綜合醫院;擁有1,166 家國際經銷商,覆蓋了全球120 多個國家和地區……”公司經銷商數量的確龐大,但是否真有優勢? 2010年公司共銷售各類醫療儀器94114臺(由招股書數據合并計算得出),若以上文的經銷商數量計算,平均每家經銷商僅銷售26臺,以全部產品平均單價3238元(由招股書數據計算得出)計算,平均每家經銷商僅實現銷售收入8.5萬元。公司刻意強調的營銷網絡優勢,僅以簡單的平均數運算即可看出,這并非什么優勢,反而說明經銷商隊伍大而不強,平均銷售能力很差。
(4)“本公司具備較強的品牌影響力,產品批量進入摩洛哥皇家醫院、香港瑪麗醫院、瑞典馬爾默大學附屬醫院等全球頂級醫療機構。”此語在招股書中數次重復出現,但對于所謂“批量”的具體數量卻未披露。公司生產的儀器屬于技術相對成熟的醫療產品,在與通用電氣醫療和飛利浦等國外廠商競爭時靠的是性價比,或者說成本優勢。進入頂級醫療機構雖然說明產品質量較好,但并不代表在創新研發上有何優勢。
由上述幾例可以看出,公司在招股書中選取一些“亮點”進行了反復強調,而我們基于相關數據的分析卻顯示出了不同的信息。招股書一方面披露不足,另一方面又刻意包裝,不利于投資者獲取全面客觀的信息并進行正確的投資決策。招股書尚且如此,公司在未來上市后,能否進行充分、客觀的信息披露令人擔憂。此外,公司的保薦人券商所承銷的其他創業板公司中,已大比例出現業績變臉的情況,說明上市時都進行了過度包裝。投資者對此應保持警惕。